2.各項法定委員會能依法組成,定期召

開,且能發揮設置之功能。

2.各項法定委員會能依法組成,定期召開,且能發揮設置之功能。

2-1校務會議每學期於期初與期末召開,會議紀錄於前、後均於學校網站公布週知。

2-2每兩週召開主管會報及適時召開行政會報,紀錄或決議事項,均會簽週知。

2-3教務處各業務組每學期定期召開如:「各科教學研究會」、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、「招生委員會」等。

2-4學務處各業務組每學期定期召開「導師會報」、「校園安全會報(校外會會議、擴大軍訓工作會議及交通

安全會議)」、「體育推行委員會」等。

2-5輔導處各業務組召開之「輔導工作委員會議」、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議」、「特殊生個別會議教育計畫

會議」。

2-6圖書館每學期召開圖書館委員會議等。

2-7人事室每學期不定期召開教評會、教師成績考核會、職員甄審(考績)會等。

2-8會計室每年召開預算編列及分配會議。圴能依期召開,公告執行的情況。

校務會議

校務會議每學期於期初與期末召開,報告各處室重點工作計畫。

校務會議

傳達教育重要政策、學校重點發展、議決校務重要章則與辦。

招生委員會

研討招生獎勵、招生文宣海報、招生博覽會、責任區等事宜。

每學期召開一次研討體育發展之項目與重點,確保師生健全。

課程發展委員會

出席參加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討本校課程發展之目標與重點。

參與各領域小組會議,了解各領域教學計畫之推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