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與活動。
3-1.對教職員工生辦理性別教育相關宣導活動。
(1)利用校務會議,由人事主任向全體教職員宣達性別平等相關規定。
(2)開學前,針對新進教師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宣導。
(3)校長、主任利用集會時間,向教職同仁進行責任通報宣導。
(4)利用資訊課,傳達、教導學生兒少性剝削防制相關知能。
(5)利用班級活動時間,進行性平影片欣賞,並寫學習單。
(6)結合班會,進行性平議題討論。
(7)辦理法律常識宣導。
(8)辦理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巡迴講座。
(9)利用各集會,適時進行宣導。
(10)融入語文競賽及海報製作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