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工之退 休、撫卹及保險等業務,執行成 效良好。

3-1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工之退休、撫卹及保險等業務,執行成 效良好。配合政策通知退休人員自107年1月1日起,定期於每月1日核發退撫給與(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),每月1日入帳(如遇假日,延後至例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發給),不再另寄通知書。

3-2 106年2月8月退休各1人、107年2月退休4人、107年6月8月退休各1人、108年2月退休1人,皆依相關時程提出申請。

3-3 公保現金給付補助,106年9人次申請,107年5人次申請,108年2人次,皆於相關時程內出申請。在公保養老給付部分,106年退休人員2人、107退休人員6人,皆於規定時限提出申請,成效良好。

3-4退休撫卹確實依照縣府發放作業規定程序及期程,對於退休人員請領退休金或遺族請領撫卹金、撫慰金均採專案建檔方式,並藉由銓敘部退撫查驗系統之輔助,請領人員僅須核章確認申領,請領程序簡化、便利,皆依時限撥款完成。106年領月退休金92人、月撫慰金6人,107年領月退休金92人、月撫慰金9人。

3-5 106-108年核發三節慰問金(目前符合規定4人),每年12人次。